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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分布時間:2016-12-13 點擊:6164次 |
載重超100噸的斯太爾,車長超30米的半掛車……在這些超限超載車身上,都能找到非法改裝的痕跡。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車輛改裝出廠到上路到審車,逐步成為隱藏在超限超載背后的一條“完整利益鏈”。 ● 貨車出廠,預留超載空間 “很多品牌貨車在設計時就把超載能力算進去了。”在濟南從事貨車銷售10年之久的孫先生告訴記者,貨車市場競爭激烈,生產廠家為了搶占市場,在設計生產時就為大貨車預留了超載空間。孫先生說,他代理的幾個品牌的大貨車雖然都有嚴格的載重限制,但超 載潛力卻大得驚人,實際載重量可達限額的二三倍,后期稍加改造,更可使載重量增加五六倍。 據孫先生介紹,貨車本身就設置了“超載陷阱”,業內稱為“大噸位,小標準”。比如一輛本身自重為3噸,但出廠合格證上卻標注為5噸,如果該貨車在載貨的情況下過磅,自然就給了運輸者帶來2噸的合法超載額度。更有一部分汽車生產廠家在車輛合格證和說明書上核定的車輛載重量低于實際載重量,如標明載重10噸的車實際載重量可達24噸。 “這都是沒辦法的事,國內也不是一家兩家廠子這樣做。整個市場都這樣,你做的車不預留‘空間’,你的車就賣不出去。”孫先生說。 王師傅開大貨車近10年了,經手的貨車有八九個品牌之多,“車從出廠起就有問題,有時型號完全相同的車子,出廠時定的核載量卻不同,而核載量不同價格就不同,核載量低的車子,在銷售價格、稅收方面都會有所降低。這一點大多數貨車司機都知道,也為車主提供了超載的空間。” 從汽車制造的流程來看,前期需要汽車制造廠家對樣車進行設計、測試、定型等,隨后廠家會將設計樣車的各種技術參數出具報告,并報請國家相關部門進行審批,審批完成并公告后,這個車型的車輛就可以合法掛牌上路了。 但在設計測試過程中,有的廠家實際上已經把超載能力預算了進去,“可以這么說,即便不改動,這輛車也是可以超載的。”王師傅說。據王師傅介紹,在隨后進行批量生產的時候,一些汽車生產廠家還會對所用鋼材的材質、型號進行變動,“這樣改動之后,很難從外觀上進行辨別,但車輛的載重和運輸能力會增加不少。” ● 私自改裝,載貨量倍增 貨車“先天性”的大載重量,為“后天性”的改裝提供了空間。車買回后,很多車主為了多拉貨會對車進行改裝。“我曾經開過7年的工程車,百分百我不敢說,起碼有百分八十以上的工程車是經過改裝的。大貨車也一樣,有的加鋼板,有的加長車廂,只有這樣才能多裝貨。”在濟南從事貨物運輸的劉先生說。 據介紹,貨車車輛改裝時,加一兩片弓子板,給輪胎內胎上纏篷布等小改裝,就可以使一輛貨車載重量增加二三倍;而加高馬槽、換后橋、梁套梁等大改裝,可以四至八倍地增加載重,一輛核定載重20噸的貨車改裝后拉八九十噸不成問題。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現在貨車改裝已成為一種趨勢,以市場為導向的汽車改裝廠在改裝過程中“不按法規辦,按客戶需求改”。為貨車車主提供非法改裝服務的既有合法正規的掛車制造廠家,也有作坊式的車輛修理小廠。 目前的貨車市場,車頭與標箱(車斗)往往分開生產,也就是說汽車廠家只生產車頭,而標箱都是車主購買后,按照需求不同,再進行單獨購買。“一般業主在購買貨運車輛時,只買大馬力車頭,不買車斗,回來找車輛改造廠或維修廠訂做超長車斗。”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為了迎合消費者心態,汽車改裝廠、維修、4S店按客戶要求定做車型(車斗),貨運車輛改裝也成為車輛生產、改裝、維修廠的招牌。 在知情人士的介紹下,記者以改裝車輛車主的身份對一些掛車制造廠、維修企業進行了暗訪。在某掛車制造廠,老板得知記者是來做車斗的,很爽快地表示,可以根據需要改裝任何車斗。“我想改裝一下貨車,拉個百十噸,這里可以改嗎?”記者問。“可以,怎么改,拉什么貨,把你的車開過來看看,根據車頭技術參數改。”掛車制造廠老板說。 “我想去新疆那邊運輸煤炭,用標廂不掙錢,因為對貨車改裝不太了解,車頭我還沒買,咱們這里做的最大車斗,能拉多少噸,什么價位?”“拉煤最好用側翻的車斗,最大的車斗有16米和18米的,現在18米的沒有做,16米的裝個一百多噸沒問題,如果不要輪轂、輪胎的話,24萬元。前幾天有幾個做大車斗的,也是去新疆拉煤。” “這樣的車上路,會不會被執法人員扣留?”“只要治超查得嚴,肯定會扣留。”老板回答。當被問及改了以后,再拉貨會不會有安全隱患時,老板說:“沒有任何影響,企業都是有資質和相關合格證的。” 記者在多市走訪10多家貨車生產改裝廠,有多家表示可以改裝貨車車廂或做車斗。另外,有些機動車維修廠也盯上了這個生意,光明正大地做起了貨車改裝生意。 ● 掛牌年審,改裝廠再顯身手 如此瘋狂的車輛改裝,貨車又是如何通過每年一次的車輛年審的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營運貨車每年都需經過公安部門年審。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凡非法改裝后的貨車,年審前的“第一站”,依然是非法改裝廠。“馬上要審車了,抓緊修一下車子。”記者在濟南某修理廠調查采訪時,遇到了一位前來修車的車主郭先生。郭先生的車改裝并不明顯,但年審之前,依然還得先到修理廠。 “車牌要重新噴一下,反光條要重新貼,防撞桿得焊死,尾燈有的得換……反正好多地方得修。”郭先生對記者說,“送過來,一次修好,省心。”“防撞桿怎么還得焊?”“這個車平時給工廠拉貨多,上貨的時候,工廠的叉車總要碰到防撞桿,所以沒辦法,這個車的防撞桿是活動的。先焊死,年審過了再拆開。”郭先生對記者倒不避諱。 像郭先生這種車,在維修廠看,都是“零活”。維修廠的老板這樣對記者說:“貨車想過年審,必須得先修車。哪個車都有毛病,有些車不動大手術,根本過不了。干維修廠的都有自己的熟客,審車之前把該拆的拆下來。審車結束了,再給車主換回來。” 記者在隨后的采訪中了解到,除去年審前先“動手術”,還有些車廠可以幫忙聯系到標準車斗,“開著車頭,掛個標準車斗去車管所掛牌,取得行駛證后,再掛上改裝車斗經營。” 如此,改裝廠甚至維修廠非法改裝車輛,成了維系車輛超限超載的重要環節,從出廠、掛牌、改裝到年審,形成了一條“完整利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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